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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收费站工作人员用电锯拦截闯岗摩托车引发争议

2026-10-07

10月5日,在江西赣州宁都高速收费站,一段引人注目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视频中,一名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高举着电锯,站在一辆摩托车的前方,要求骑手熄火并停车。随后,他把电锯直接架在摩托车的挡风玻璃上,并大声喊道:“你要打电话报交警,是想冲吗?”随即,两者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期间该工作人员还扭掉了摩托车上的摄像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在该摩托车进入收费站时,工作人员便试图进行拦截。就在阻拦过程中,上述工作人员举着电锯要求骑手停车,随后与骑手发生争执并将电锯放在挡风玻璃上,据此推测出事件的紧张氛围。

对此,当地高速交警在5日晚间表示,他们已对此事展开关注和调查,并承诺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后续信息。同时,当地警方也表示,已联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据悉,宁都收费站的上级单位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吉安东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向媒体解释称:“在江西境内,摩托车是禁止上高速的,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应当配合高速交警劝返闯入的摩托车。那位工作人员当时正在路边进行树木修剪,因此可能因为心急做出了不当反应,我们正在处理此事。”这一表述透露出一个关键信息:工作人员本是为了执行树木修剪任务,因突发情况而临时做出反应。

实际上,江西对摩托车上高速的禁令早已确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明确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且收费站入口处设有相关禁令标志。违反禁令的罚则也十分明确:罚款200元并记3分,因此骑手试图进入高速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而收费站工作人员则有责任协助交警进行劝返,这是该工作人员自己也承认的。然而,所谓的“劝返”与“举电锯”之间存在明显的界限。拦截摩托车的工作人员本应以劝导为主,而不是以激烈的方式令其停下。电锯的出现,无论是否启用,给骑手带来的威胁是显而易见的,架在挡风玻璃上的电锯更是让这一行为显得极为过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应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或检查通过的车辆。虽然收费站并不直接属于高速公路的主路,但也算是交通管理区域。因此,一名举着电锯的收费站工作人员试图拦停摩托车本身就是一个不可理喻的行为。许多网友对此发表评论,指出骑手违规固然不可原谅,但用电锯拦车的做法也显得极为离谱,二者都是有问题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工作人员的解释提到,电锯原本是用于修剪树木的工具,这原本并无不妥之处。然而,从“在路边修剪树木”到“用电锯拦车”,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据该名称为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切源于“比较心急”。一名正常执行日常工作的收费站员工,看到骑手试图上高速,立刻反应出“必须拦住”,而手边唯一能迅速拿到的工具便是电锯。这一荒诞的场景在于,他本不该持有电锯。若此时他在收费亭内或从事其他工作,或许拦车的方式会有所不同,但因为他正忙于修剪树木,手中拿着电锯,因此此工具出现在拦车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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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心急”或许能解释现状,但并不能成为行为不当的理由。理论上,在接受过基本培训的高速工作人员应该能够清楚何为合理何为越界。无论出于何种初衷,拿着电锯拦停摩托车的行为都已经越过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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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结果尚未公布。需要查清的事实包括骑手是否确实有意闯卡,工作人员在拦截过程中是否存在人身威胁,以及争执期间扭掉摄像头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因此,官方给出的结论尤为重要。然而,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用电锯拦车是错误的。面对骑手违反交通规则,当然应该进行处罚和教育;但无论骑手如何不配合,使用电锯来逼停已然超出“配合劝返”的范畴。江西的高速禁摩政策明确,执行这一措施的人员更应明白自己的职责,不该用不当工具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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